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见义勇为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一)财政预算拨款;(二)募捐和捐赠收入;(三)见义勇为基金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