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客观报道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刊播见义勇为公益广告,宣传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