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章 表彰奖励第十九条有效表彰奖励应当公开进行,被表彰奖励人员要求为其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保密的,可以不公开进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