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烈性犬品种目录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