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条有效公民应当遵纪守法,明礼尚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