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畜禽养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村庄内主要道路两侧搭建畜禽养殖棚圈,有条件的村镇畜禽养殖棚圈应当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