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先进经验的宣传,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公益宣传,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工作。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