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