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七章 城乡融合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乡村光纤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