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在滹沱河水域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未办理船舶登记擅自使用游乐船、漂流船艇(筏)进入水域;(二)捕捞水生动物;(三)清洗车辆、宠物或者其他物品;(四)排放、倾倒废水、废液、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五)其他损害、污染水体的行为。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