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公民应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维护公序良俗,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抵制"黄赌毒"活动和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瞻仰、祭扫、参观时,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

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