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专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