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发包与承包第十五条有效应当实行招标发包的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发包:(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二)市重点建设工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