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液化气储配站和瓶装供应站(点)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