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农贸市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