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农贸市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

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