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废品收购单位应当保持作业场所整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有效防止收购的废弃物散落。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