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车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体、流体物品的,应当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或者其他有效措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和飞扬。

运输已屠宰牲畜应当采取遮闭、包扎等措施,防止沿途裸露、遗洒、滴漏。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