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有效对建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价的单位应当按照评价项目进行审核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