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二)保证园内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公园环境整洁,园内水体符合观赏要求;

(四)确保废气、废水、噪声不超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

(五)在公园的醒目处设置导游图牌和服务指示牌;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公园秩序,确保园内各类活动的有序开展和游乐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游客安全;

(七)不得划定收费的摄影点。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