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停车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主城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停车场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帮助停车人便捷、及时、准确地掌握停车信息。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