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设置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申请人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设置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