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收容留检第二十七条有效放弃饲养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妥善处置或者送至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并承担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