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协同共治、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