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三条有效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评价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社会参与、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