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章 农业固体废物第四十九条有效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依法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