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护规划中道路、通信、停车场、公共厕所、公共照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纳入详细规划,并与区域整体风貌相协调。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