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本市设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认定、调整和保护等事项的评议工作,并为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由历史、文化、建筑、规划、景观园林、自然资源、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