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机构名称变更,职责范围没有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命,但是应当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