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强化风险防范、预警工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或者查处。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