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区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队伍建设,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