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病死动物的,由旗区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