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五章 矛盾纠纷化解第四十条有效坚持多方参与、联合调解的工作原则,加强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优化完善消费纠纷、医患纠纷、家事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调解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