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二章 政治安全维护第十五条有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防范利用宗教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