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两湖流域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编制湖泊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