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档案包含宅基地用地、建设规划手续、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农村建筑工匠基本情况、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建房承诺书、施工过程监管情况、竣工验收情况、核实情况等资料。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