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等培训,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数据库,并依法实行信息公开。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