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三章 气候资源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城乡绿化、鼓励低碳生活等措施,保护气候资源环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