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八条有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法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批准后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