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进入景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五台山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文化景观遗产和景区公共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文化景观遗产和景区公共设施的行为。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