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