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滹沱河流域范围内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应当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绿色环保和资源节约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