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后,应当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事项描述;

(二)价格认定依据;

(三)价格认定过程以及方法;

(四)价格认定结论;

(五)价格认定限定条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