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其管理范围内湿地的保护,开展资源监测、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