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文艺工作者、文艺团体、演出经营单位和各类媒体开展红色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展映展播等活动。

鼓励老党员、老战士以及英雄模范开展红色资源传承弘扬活动。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