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五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红色资源保护的要求。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