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二条有效供水企业应当实行智慧水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共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巡查、事故处理等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公共供水设施,确保安全运行,保障供水安全。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