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河道保护与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