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并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责令设障者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