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对辅警进行考核。

辅警的考核结果与其薪酬挂钩,并作为层级升降、奖惩、依法续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