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五条有效任免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认为对拟任免人员情况需作补充说明的,提名人应当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到会或者书面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